项城都市网是项城最大、最具影响力的   我含泪向您反映,我儿张向华(河南省项城市公安局刑侦一中队民警)的冤案。   一、案情简介   年11月23日,河南省项城市公安局刑侦一中队在侦办受害人姜高中车辆被盗案中,历尽艰辛,抓住罪犯于钢峰,同月25日,于钢峰因毒瘾发作死于刑侦队。年4月23日,经司法部司法鉴定:于钢峰因长期吸食毒品致肺动脉血栓栓塞引起急性呼吸、循环功能衰竭死亡。   二、死者父亲“闹访、非访”,媒体恶意炒作,“舆论杀人”。   这本是一起因于钢峰长期吸毒引起的意外死亡,办案民警不应承担责任。但经不良媒体、与死者父亲于根生“闹访、非访”恶意配合,年5月22日,记者赵孟在昆明《都市时报》发表《嫌疑人在项城市公安局呕吐死》的文章,随后,一些不明真相的媒体迅速跟进,恶意炒作。在舆论的压力之下,上级公安机关迅速派出专门人员进行了调查,对我儿张向华所在中队办案不规范问题,给予了纪律处分。   年5月7日,原《湖南日报》记者罗修云(曾因敲诈勒索被判刑五年)对民警的责任追究大做文章,又发表《项城市公安局副局长的好态度抵得上于钢峰一条命?》评论,又掀起了一轮恶意炒作。年10月,项城市检察院以我儿滥用职权立案侦查。年12月15日,项城市法院作出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。   年12月18日,某法制晚报记者张雷以《河南男子在刑警队呕吐死3名刑警被判免刑》为题进行报道,又引起一轮媒体炒作。年4月14日,周口中院指定西华县法院对我儿的案件进行再审,目前尚无结果。   从我儿张向华被追究的过程,我们看出原本一起执法中的意外事件,从无责任到有责任,从有行政责任到有刑事责任,从免予刑事处罚到可能的有罪判决,一层层升级加码,我们不禁要问:抓捕犯罪分子的民警究竟有何罪?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后谁还敢保护?   三、个别不法记者、所谓的维权律师制造假象,故意制造社会混乱。   先鼓动当事人上访,再利用网络媒体进行不实报道,故意抹黑政府职能部门,是近几年来个别社会媒体人、所谓的维权律师为提高自身知名度、获取不义之财的惯用伎俩。   本案中,项城市法院认为我儿构成滥用职权罪的依据是造成了“恶劣社会影响”,我认为所谓的“呕吐死”事件,“恶劣社会影响”是有人故意操纵进行的恶意炒作,其表现为:对于钢峰盗窃车辆一字不提,只使用死者一方语言,故意制造社会混乱。在司法鉴定出来后,故意隐瞒于钢峰是因长期吸毒而死的事实,仍以“受害人于钢峰肋骨骨折(鉴定人出庭证实:是由心肺复苏过程中医生按压造成)、腹部有针眼(尸检人员出庭证实:是尸检过程中腹部穿刺造成)、原来胖胖的一个人死亡时形体消瘦(在民警抓获其时于钢峰又黑又瘦,面色发暗)”等明确的内容,企图让人联想到于钢峰是因刑讯逼供而死,误导不明真相群众。   “呕吐死”事件的炒作中,《云南都市时报》记者赵孟最先发表“呕吐死”一文,发表不实言论,赵孟本人后来转投澎湃新闻网(该网站以发布虚假失实报道出名),在于根生因“非访”被处理后,继续推动“呕吐死”的炒作。于钢峰一案的前期代理律师是王誓华、罗修云,这二位著名“维权”律师专门收集全国司法个案,攻击我国司法制度。其中,罗修云是原湖南日报编辑(曾因敲诈勒索被判刑五年);而一直   四、突生变故,我儿因保卫人民群众财产身陷囹圄。   年4月21日,西华县人民法院以进行调解为由,通知我儿张向华按时到达西华后,却被收监。在整个案件审理期间,我儿没有违反取保候审的规定,西华法院在没有做出判决的情况下,如此行为令人费解。   正义的人认为,无论是赔偿金的数额,还是目前的形势,均已脱离了正常的法律轨道,成为闹访缠访者和其勾结的所谓“维权”律师与政法机关相博弈的工具。   这几年来,由于媒体的恶意炒作,政府部门、司法机关不惜以牺牲法律的尊严、去平息无理上访闹访,以牺牲基层执法人员的合法权益和人民群众的利益、换取暂时的社会稳定。但是,这种牺牲换来的是什么?换来的是不法分子的贪欲和更加猖狂的恶访!换来的是执法干警的屈辱甚至是与家人的生离死别:张向华的父亲知道此事后因悲愤突发心脏病死亡;马良骥(该案办案民警)的妻子因受不了这份屈辱而精神失常。让舆论绑架政府、舆论控制审判,这不仅仅是警察的悲哀,更是法制失灵的具体表现!我希望政府及司法机关从每一个事件上做起,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做事、办事,使得那些唯恐天下不乱的小人不能得逞。更希望司法机关尊重案件事实,给我儿一个公正的判决!

  控诉人:张向华的母亲谷梅香   年4月23日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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